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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正式组建法治文艺演出队

http://www.scol.com.cn  (2016-08-25 18:52:53)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杨玻 记者 郭文丹)2016年8月25日上午,北川县委办副主任、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徐明与北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局长郭志武在县文广新旅局正式签订《关于联合组建“北川羌族自治县法治文艺演出队”的协议》,宣告“北川羌族自治县法治文艺演出队”正式组建。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杨玻参加了协议签订仪式。

北川县法治文艺演出队是根据绵阳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绵司发(2016)65号《关于印发<2016年绵阳市“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北司发(2016)15号《关于印发<2016年“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组建。

根据协议要求:“北川羌族自治县法治文艺演出队”由县依法治县办及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共同组建,牌子挂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馆;演出队伍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馆确定,由确定的演出队伍统筹负责日常性常态化管理,并负责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后勤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北川县法治文艺演出队设顾问若干,队长1名,副队长3名,队员若干。

协议正式签订后,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馆将通过“文艺下乡”形式,从2016年10月份开始组织创作和演出,演出内容为除反映禹羌特色的歌舞、锅庄表演外,每年还将策划、创作一批反映正能量的5至8个法治文艺节目,且一年演出法治文艺节目场次不少于30场次,并做好每一场次的登记工作,以备存查;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还将在演出现场设置法治宣传展板,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法治“大礼包”。

协议还对创作演出提出考核要求,即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馆法治文艺节目的创作、演出情况纳入依法治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并作为评选法治创建工作先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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