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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带病提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http://www.scol.com.cn  (2016-09-12 12:23:11)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梳理近年来一些“落马”官员的轨迹不难发现,“带病提拔”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容观存在。“带病提拔”不仅腐蚀吏治生态,有违社会公平公正,也冲击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影响党的干部队伍形象。

根除“带病提拔”,责任链条必须夯实。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厘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环环相扣,形成遏制“带病提拔”的牢固防线。

要治理好干部“带病提拔”这一顽症?必须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要将“四凡四必”上升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重拳整治“带病提拔”的坚定决心。

要坚持“四凡四必”,必须落到实处。审查干部档案,重点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看是否有造假情况、其成长经历中是否有违规情形等;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应按照动议即核、该核早核的要求,尽可能将征求意见时间提前,以保证对人选有充足时间进行甄别;核查信访举报,重点看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对疑点要主动核实,快查快结,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要把审核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都要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坚持“四凡四必”,是为了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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