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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http://www.scol.com.cn  (2016-06-21 09:41:31)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尹勇  

记者从涪城区卫计局获悉,该区近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意见》规定,原则上年满65周岁(最高不超过70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并制定了退出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的实施办法,确保超过劳动年龄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时有生活保障。《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涪城区从事过乡村医生服务,且服务年限在5年及其以上;已离岗且男60岁以上、55岁以上;持有《赤脚医生证》或《乡村医生证》或其他乡村医生证件;在岗期间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这4个条件的乡村卫生人员均可获得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涪城区还将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解决好劳动年龄内的在岗乡村医生有养老保险,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后,不再享受生活补助。

此外,涪城通过实施定员、定岗、定向的“三定”措施,建立了乡村医生引入机制,提出到2020年,全区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李林蔓 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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