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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在基层 大病去医院 康复回社区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何承平就分级诊疗答记者问

http://www.scol.com.cn  (2016-02-23 09:50:59)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李伟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国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建立,市、县、乡、村功能互补、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健全,我市广大群众看病就医更加高效、优质、安全、便捷。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何承平。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情况。

答:我市从2014年开始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在广大群众支持下,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正在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各项措施。第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使患者安心、放心首诊在基层。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置、医疗业务技术培训、设施设备配置、城乡对口支援、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药、远程医疗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基层优质服务能力,让更多的患者能在基层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第二,促进大医院减量提质。从2015年开始,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市级大型综合医院诊疗量,大型医院主要诊治复杂疑难危重疾病,而常见病、多发病尽量解决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并通过预约诊疗、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扭转大型医院“人满为患”、“看病贵、看病挤“问题,推动群众科学就医。第三,创新医保制度。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合分级诊疗制度,除急性病、特殊疾病外,其他普通疾病首先要在基层诊疗,如果直接在大医院住院治疗,首次在原标准下浮10个百分点进行补偿,从第二次开始不予补偿。城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也做了相应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制度,在备案的基础上才允许报销。第四,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在全市的统一配置下,在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之间,签订规范的双向转诊协议,带动相关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实现规范的双向转诊。第五,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看病就医问题,目前三台县、江油市等县级医院已立项建设省级重点专科24个、市级重点专科60个。第六,全面推动基层签约服务。从2014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了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明确服务内容、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考核奖惩等工作措施,在乡村(社区)医生和城乡居民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进一步落实。截止于2015年底,全市已完成签约136万户,签约率达到86%。

经过一年努力,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得到一定缓解,市级大医院的门急诊量、出院量涨幅较去年同期开始下降;县乡两级诊疗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门诊和住院的费用明显低于上年增幅;医保基金效率更高,可以拿出更多的基金挽救重病患者;群众认可度不断提高。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我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情况,那么请您给我们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答: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需要。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另一方面,现有的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占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引发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在上述背景下,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要求,这也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旨在扭转当前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广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推动党和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做出承诺的实现。

记者:分级诊疗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分级诊疗制度的内涵概括起来16个字,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1、基层首诊。是指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2.双向转诊。是指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3.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但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4.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实现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层首诊和转诊,并构建布局合理、层级优化、功能完善、协同联动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疾病诊疗特点,围绕患者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不同需求提供科学、适宜、连续、高效的诊疗服务。

记者: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设定,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将分两步走,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

第一阶段是从现在到2017年,主要是规范就医秩序。具体目标包括: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第二阶段到2020年,核心目标是基本建立符合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具体目标包括: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记者: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

答:我觉得至少可以实现这么五个好处。第一,看病更加及时。在基层医院基本上到了就可以看病;在大医院,病人很多都是基层转诊来的,都有绿色通道,也很及时。第二是看病会更便宜。小病去基层医院很便宜,大病转诊去上级医院,报销比例更大。第三,看大病更精准。现在大医院人满为患,一些重病人、大病患者疑难杂症的诊断和治疗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实行分级诊疗,医生可以更加仔细、更加精准地进行诊断。第四,附加费用更低,节省了异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第五,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更安全。分级诊疗可以让医保基金的钱用到刀刃上,不造成浪费,逐渐提高医保基金支撑风险的能力。

记者:实施“分级诊疗”后,医保报销比例有何变化?

答:分级诊疗之后,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三个医保都作出了有利于分级诊疗的制度调整。第一,进一步拉大了不同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比如新农合规定,报销起付线逐级升高,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及以下,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及以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0元,省级定点医院为900元。越到基层报销比例越高,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为5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7%及以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85%及以上。第二,与报销起付线是密切衔接的,比如参合人员,在上级医院住院了,又要转到首诊医院康复治疗,报销时就不需要再扣减起付线。第三,实行约束政策。对直接越级首诊,首次在原标准下浮10个百分点进行补偿,从第二次开始不予补偿。第四,完善了门诊的统筹政策。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制度规定,在县和县以下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按一定比例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报账,在市和省级医院,门诊就不予报销。第五,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到上级医院看病,往往报得较少,在基层就报得高一些。

记者:实施分级诊疗后患者将如何看病呢?到哪些医院就诊属于“基层首诊”呢?

答:按照患者自愿、就近原则,患者首先在疾病发生地所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甲及以下民营医疗机构就医,也就是“基层首诊”,首诊医疗机构会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医院救治;当然,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选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根据全省规定,我市基层首诊医院原则上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市辖区的区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医保(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请您解释一下什么叫“双向转诊”呢?

答:通俗地说,包括上转和下转。在基层首诊基础上,如果真有大病、重病、急危疑难复杂疾病,基层医生会按照转诊原则和转诊条件,协助做好在上转医院的相应就诊工作。这就是上转。

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这就是下转。

记者:哪些情况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就诊?

答: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首次就诊医疗机构。

记者:不在户籍地的外出务工人员在哪里首诊?

答:仍然是首诊在基层。你在哪个地方打工,你只要在这个地方的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叫首诊。绵阳人到成都、到外省,只要是在当地的社区医院、县区医院或者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看病,就叫首诊;根据病情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到大医院治疗,都是合情合理合规的。(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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