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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企业告别“出生容易死亡难”

http://www.scol.com.cn  (2017-02-22 13:49:46)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尹勇  

我省将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符合条件的3天即可完成注销

本报讯 (记者 刘佳)2月21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即可,节省了登报费用,符合条件的3天即可完成注销”,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介绍,此举将有效解决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问题。

2类企业可办理 8种情形不适用

小老板孙祥日前找到了新商机,为此,他需要注销以前的公司。但想起之前帮朋友注销公司的情况,他有些晕头:要分头找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质监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审核期,公司资产清算之后还有公告期。没有两个月时间、不跑十几趟是完不成注销手续的。

像孙祥遭遇的这种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情况,过去很普遍,而现在伴随着《通知》出台,情况将得到根本改变。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通知》明确,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简称未开业)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简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

而企业若存在8种情形之一,则不适用简易注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注销流程简便 申请材料瘦身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告,公告期45天。省工商局则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人社或商务等部门。公告期内,公众、政府部门均可在“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区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30日内,企业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将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上公示,以供公众查询,同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粗略估算,每户企业将至少节省400元的登报公告费用。另外,为方便企业快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设置简易注销登记窗口。

董若洁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依法依规办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将被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公示。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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