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新区检察院不仅重视诉讼监督的量,更注重提升诉讼监督的品质。近日,由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邹某某、王某等人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全案嫌疑人均获有期以上徒刑判决。
去年下半年,区检察院在办理邹某某、王某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中,发现邹某某、王某等人均为聋哑人,几人相约到我市抢劫聋哑人财物并将聋哑人带至江苏徐州从事残疾人乞讨活动。但公安机关仅就抢劫罪立案侦查,未对邹某某等人组织残疾人乞讨进行立案侦查,该区检察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最终,法院对全案被告人以抢劫罪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作出以上判决。
该案是近年来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组织残疾人乞讨犯罪,此判决也体现出该区检察院不仅监督到位且监督出了成效。(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