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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搬迁安置不享受国家后期扶持政策

http://www.scol.com.cn  (2016-09-06 08:39:07)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尹勇  

绵阳市武引局近日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武引工程收费标准,武引二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等问题进行答复。

一市民咨询:我是三台高堰乡人,请问武引水渠水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市武引局工作人员答复:武引灌区收取水费依据市人民政府2006年印发的《武都引水一期灌区农业供水与水费计收办法》,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计划用水,合同管理,计量供水、按方收费”的办法。

武引灌区实行两部制水价收费的计收标准,对有能力计量供水的地区实行计量供水、按方收费,其他地区实行按亩收费。其中按亩收费主要以渠道划分,渠道以下自流灌溉部分:42元每亩。渠道以上需要采取提灌方式的又分两种,其中,水田部分用水量多,按两亩算一亩的方式计算,旱地部分用水量较少,按四亩算一亩的方式计算,标准都为42元每亩。

一市民咨询: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和征地搬迁安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市武引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国务院471号令相关规定,国家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中,中型以上水库叫征地移民安置,享受国家后期扶持政策,补助费用600.00/人/年,时间20年。渠系工程建设为征地搬迁安置,不享受国家后期扶持政策。(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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