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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违章处理必须本人携身份证到场

http://www.scol.com.cn  (2016-10-27 16:36:26)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冯智 刘婉玲 记者 付江)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11月1日起,绵阳市交通违法处理将启用窗口证据采集仪,需要处理违章的驾驶员必须本人携带证件亲自到场。

据了解,为规范电子警察执法业务,打击非法买卖分行为,绵阳市将于11月1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窗口证据采集仪,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法处理窗口,进行人像采集和证件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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