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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车辆“变色”被罚500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2 14:22:33)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赵洋 张森林 记者 薛世荣)11月21 日,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省道302线青龙桥路段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辆小型轿车,虽然驾驶员出示了机动车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民警在核对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颜色明显不对。行驶证上面显示颜色是黑色,而该车目前实际颜色为白色。民警进一步对该车的号牌、车架号、发动机号进行了核对,确认该车擅自改变外观颜色,没有到车管所登记备案。

民警对其驾驶员进一步盘查得知:她儿子平时开的时间比较多,儿子认为黑色不好看,觉得白色很炫,于是就将车身颜色私自改成了白色,并没有按规定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民警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该驾驶人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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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哪些改装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0条明确了这几种情形: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民警温馨提示:《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汽车改变车身颜色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项,收回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民警强调:未经过车管所登记备案的“变色”车辆,不能被及时识别,会对民警执法造成干扰,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以及车辆权益的保护等方面造成被动结果。请广大市民杜绝侥幸心理,及时登记备案车辆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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