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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号牌上路还酒驾 男子“喊冤”称“药酒”不算酒

www.scol.com.cn  (2018-03-12 19:55:13)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黄楠虎 记者 付江)3月12日上午,绵阳江油公安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而且司机满脸通红,酒气扑鼻。交警经检测发现其系酒驾,正准备对其进行处罚,驾驶员却大喊“冤枉”称“药酒”不算酒。

当日上午10时07分许,江油公安交警在雁门镇开展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挡获。当执勤交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王某一直在向执勤交警解释,自己有驾驶证,只是车辆是在乡镇上商家买的,自己嫌麻烦,迟迟未前往车管所登记上户。

就在执勤交警在与驾驶员王某沟通过程中,一丝酒气扑面而来,看来王某不仅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还存在涉嫌饮酒驾驶的行为。执勤交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依法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为37.7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执勤交警告知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饮酒驾驶。王某并不认同,一直向执勤交警“喊冤”称“自己没有喝酒,只是早上肩膀不舒服,喝了点药酒,药酒不能算是酒”。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喝了药酒也不能开车,药酒里面也含有乙醇,只要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只要等于或大于20mg/100ml,同样是属于酒驾。

对于驾驶员王某驾驶未按照悬挂号牌违法上路行驶及饮酒驾驶行为,执勤交警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1700元罚款,记24分。

江油公安交警提示:所谓的“药酒”是用药物置于酒精或白酒中浸泡而成,虽然能够达到某些功效,但是“药酒”中还是会含有一定的乙醇。不管是喝了什么酒,为了自身、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酒后千万别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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