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消令”起了大作用 老赖主动兑付劳务费

2019-11-26 15:28:01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康银先 记者 付江)11月26日,记者从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法官于近日巧用限制消费令,敦促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执结一起涉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

据执行法官介绍,2012年3月,绵阳某公司在高新区开发了一个商品房楼盘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部分项目转包给了陈某,而陈某又把项目分包给了代某,紧接着,代某将劳务分包给了孙某。后因劳务费未完全支付,孙某将代某、陈某等人一并诉至高新区法院。经两次诉讼、两级法院审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代某应支付孙某570310元及利息,而陈某在欠代某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陈某欠代某464050元及利息。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代某、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付款义务。

被执行人代某、陈某在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因此,高新区法院依法对陈某名下的一处商铺进行评估拍卖。因该商铺位置较为偏僻,经两次网络拍卖、一次变卖均无人购买,孙某、代某也不愿意以物抵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后执行法官另辟路径向被执行人代某、陈某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并向其释明了不能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后果。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代某考虑到陈某现资金紧张,确无充足现金偿还债务,为不影响自己的家庭生活,主动向孙某支付了劳务费。陈某也与代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这起涉劳务费的执行案件在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威慑下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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