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拖欠200多万货款  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1-08-12 22:33:27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刘亚东 绵阳频道 付江)8月12日,记者从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期执行完结一起涉疫民事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通过灵活的保全方式对财产进行查、冻、扣,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复工复产。

据悉,2016年7月,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供应液晶显示屏。后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供应货物,但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遂诉至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确定: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应向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下欠货款2971742.88元及违约金等费用528257.12元。

但是,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四川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几个银行存款账户,其中包括被执行人的基本存款账户。

随后,法官在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要为光电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因疫情防控需要,被执行人的经营规模进行了一定缩减,现正在逐步复工复产阶段。为避免影响被执行人生产经营,保障其债务偿还能力,执行法官立即决定采取灵活的保全措施,在向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释法明理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立即向申请人支付100万元款项,人民法院随即解除对被执行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冻结。目前,现在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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