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一通讯营业厅业务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拘役3个月

2022-04-17 20:15:14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刘宏顺

四川在线消息 (绵阳频道 李睿)你是否有过被各种电话骚扰轰炸的经历?你是否收到过各种垃圾短信?......你的个人信息或已被泄露!近日,盐亭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733.5元。

王某担任盐亭县“某通讯经营部”店长期间,经他人介绍办理“拉新”“接码”等非公司授权业务可以赚钱后,于 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在为客户办理手机业务时,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手机号码发送至事先加入的“抖音接码”“京东新号7”等微信接码群,待该客户手机收到验证码后,再将该验证码发送到上述接码群里,微信群主以每条验证码1.5元至7元不等的价格于次日结算发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给王某。王某共计出售客户电话号码和验证码760对,非法获利人民币3733.5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以非法方式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应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盐亭法院提醒,随着时代发展,公民个人信息重要性日益凸显,泄露亦日趋严重,各行业应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等级,建立自查、督察和责任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轻信陌生电话。同时,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为他人所侵犯时,应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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