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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张贴小广告 城管“捉现行”罚200元

http://www.scol.com.cn  (2017-07-03 17:07:17)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洪其波 记者 秦芳芳)从3月1日起,《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21条第二款的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对屡教不改的散发传单违法当事人进行一些相应的处罚。对个人将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月2日,绵阳城管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顺河后街建设银行总行路口时,发现有人正在沿街张贴房屋出售小广告。见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违规宣传广告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沿街发传单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对沿街散发小传单小广告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理。”据介绍,经询问得知,李某某等3人在某房产销售公司工作,由于前期工作业务成绩差,故擅自制作了一批房产出售的小广告。该广告未取得任何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小广告。三人便在城区临街店铺、市政设施、公交站台等地方。

城管执法人员对其三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责令他们立即整改,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2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执法人员教育,三名当事人也认识到乱张贴非法小广告危害性,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对其张贴的非法小广告进行了清除,并表示以后不会再乱贴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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