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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小姨子诞下儿女 双双被判刑六个月

www.scol.com.cn  (2018-02-27 20:06:31)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成禹 付江) 与自己有十年婚姻关系的丈夫出轨了,出轨对象正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俩人还育有一儿一女,俨然成为了外人眼中的“幸福家庭”……绵阳市盐亭县的陈茜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如同电视剧一般的剧情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2017年6月,陈茜一纸诉状将丈夫汪楠(化名)与妹妹郝洁告上法庭。

幸福:苦命农村妹找到“好男人”一家人走出生活困境

1974年出生的陈茜,在两岁时父母就离婚了,随后,母亲带着她改嫁到射洪东岳。1982年,陈茜同母异父的妹妹郝洁出生了,一个新的四口之家诞生。而就在妹妹两岁时,家庭再次发生变故,陈茜的继父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此后家中的重担全部丢给了陈茜的母亲。

1992年,陈茜经人介绍认识了汪楠,在接触后,双方产生好感,便谈起了恋爱;1997年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礼上,二人当着家人朋友的面许下“白头到老”的甜蜜誓言;1998年,二人到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1999年,二人的宝贝女儿出生。

2000年,陈茜的妹妹郝洁考上了北京中华女子学院。毕业后,郝洁在将户口挂靠在河北一户亲戚家中,继续在北京一所培训学校内任职。

2007年,汪楠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并在盐亭县一家律师事务所内当起了律师。2008年,汪楠向陈茜提出想要到深圳帮自家妹妹打理生意,希望妻子能够同意他前往。陈茜明白丈夫想要出去打拼的心情,也出于对他的信任,便答应了他的要求。同年4月,汪楠来到了深圳打拼。汪楠头脑聪明,学做生意很容易就上手了,到了深圳的第二年,他便自己创业,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陈茜看到女儿渐渐长大,丈夫创业也成功了很是欣慰。但想想远在北京的妹妹却是孤家寡人一个,她便张罗着给妹妹介绍男朋友。郝洁面对姐姐的关心也是几番推辞。想着妹妹毕竟在北京,自己干着急也没用,陈茜便没有再张罗此事。

变故:中年丧女 还未走出悲痛又惊闻丈夫与妹妹产下一儿一女

随后的几年时间里,除了过年,丈夫汪楠以生意繁忙为由,很少回来,夫妻俩过上了长期两地分居的生活。陈茜也想让丈夫回来陪陪自己、陪陪女儿,但想到丈夫是一个有强烈事业心的男人,也就没有多说。而且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汪楠没有再向家里打过一分钱,甚至连女儿的学费,他都没有主动要给的意思。

2016年的一天,陈茜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称,她的女儿在德阳出事了。陈茜迅速赶到德阳,汪楠闻讯也赶了回来,却都只见到了女儿冷冰冰的尸体。

女儿的死亡很快被认定为意外事故,夫妻俩得到了一笔95万元的赔偿金。而就是这笔赔偿金,让陈茜的生活开始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汪楠提出,这一笔赔偿金划分为两份,他拿走55万元,陈茜拿40万元,否则女儿就不能火化。不管陈茜怎样苦苦哀求,汪楠始终不愿改变主意。陈茜作为母亲,只能让步,同意汪楠的提议,让女儿尽早入土。但随后,汪楠并没有把钱给她。

痛失爱女,陈茜走不出悲伤的阴影,身边也没人陪伴,于是她经常和郝洁进行电话沟通。

在一次联系过程中,姐妹俩闲聊一番后,不知怎么扯到感情问题上。郝洁突然在电话中告诉陈茜,自己已经有了两个孩子。陈茜感觉妹妹不像是在说谎,便急问孩子是谁的。

郝洁自从到北京读书后,很少回家,家中人除了汪楠称在北京出差见过她,都是通过电话知道郝洁的近况。也许是被姐姐逼问急了,郝洁在电话里快速的说了:“两个孩子都是我和汪楠生的!”随后将自己与姐汪楠的事情全盘托出,并称她的俩个孩子都是汪楠的亲生儿。

还没走出丧女之痛的陈茜听到这个消息,犹如五雷轰顶。这个消息像重锤一样,砸得她无法呼吸:自己的丈夫出轨了,而对象正是自己的亲妹妹!

昏昏沉沉过了一段日子的陈茜,最终决定将汪楠和郝洁告上法庭。

对簿公堂 丈夫和妹妹辩称:不想结婚,只想生个孩子

2017年11月,盐亭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起案件。陈茜坐在原告席默默地看着被告席上的人,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如今却变成了这般模样。

庭审中,陈茜向法庭陈诉称,1998年,其与被告汪楠在盐亭县云溪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已去世)。汪楠与陈茜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郝洁在绵阳城区某出租屋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儿一女,女儿两岁多,儿子近一岁。

陈茜向法庭递交了相关证据,用以证明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应当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陈茜的陈述,有律师资格证的被告人汪楠辩称,对于陈茜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郝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犯罪构成上讲,主观上二被告人生孩子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报恩父母,没有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讲,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二被告人只是生育两个子女,同时生育不是重婚罪的必要要件。

而另一名被告人郝洁也辩称,她是由于自身年龄偏大想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合适的男朋友,恰好汪楠也想要生个孩子,于是两人共同生育子女,并没有结婚的想法,也不会結婚。另外,她回绵阳居住后,与汪楠也是分开生活并未共同生活,其与汪楠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最终,法庭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初郝洁在北京某英语培训机构任教。期间,在深圳上班的被告人汪楠与在北京工作的被告人郝洁,共同生育一儿一女。两孩子至今未上户,二被告人亦未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5月被

告人郝洁租下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某出租屋后,从北京搬迁回绵阳租住至今。

另查明:2017年2月,自诉人陈茜在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人汪楠离婚,同年3月20日撇回起诉。

盐亭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楠在与自诉人陈茜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又与被告人郝洁共同生育了儿女的事实,足以证明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事实上的重婚。自诉人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为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汪楠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郝洁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郝洁在接到判决书后,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再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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