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一楼盘开建六年仍未交房 竟因前社区书记是“购房户”

www.scol.com.cn (2018-09-07 20:02:27)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世荣 付江)9月6日下午,记者在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金涛时代广场见到,8月29日才贴上去的法院执行公告已不见踪影,连张贴的痕迹几乎都没有留下,贴公告的配电箱上还有洗过的痕迹。

几天前法院张贴的执行公告已被非法撕毁,配电箱上还有水洗的痕迹

盐亭县金涛时代广场项目位于该县云溪镇凤鸣寺脚下,项目总产值约1.8亿元,修建住宅及相关商业配套79000余平米,由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涛公司)开发,四川新苑建筑公司承建(以下简称新苑公司)。

修建六年仍未峻工的盐亭县金涛时代广场

项目于2012年9月开工,2014年底,由于开发商一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后者告上法院,项目随后停摆。2015年1月,新苑公司就拖欠工程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发回重审、重审、终审裁定后进入执行程序。

项目停工期间,购房户交房入住担忧、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引起了盐亭县政府的重视。为厘清项目的相关情况,处理好该项目的遗留问题,从2014年开始,盐亭县专门成立工作组处理此事。从2014年到2016年,虽然问题处理进展较为缓慢,但相关问题一直在依法处理的轨道上运行。

法官张贴执行公告

据调查了解,之前工作组以网签备案、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认定的真实购房户约170户,到2017年3月,此事交到盐亭县政府第三任工作组手中后,事情出现了新的变化。“一下子冒出很多我们之前不认识,但自称是购房户的人。”该项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真实购房户说。

这位购房户的说法,经记者从法院、相关政府部门和真实购房户等多个独立信息源印证,金涛时代广场目前所有房源均已经被多方债权人在房管所备案至自己名下。

其中一伙自称“购房户”的人,其领头人为盐亭县云溪镇城东社区前党支部书记冯明。这伙人在冯明的带领下,以“自救”为名,私自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继续施工。

法官张贴执行公告被不明身份人员围观起哄

其中还发生了多次强行撕毁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查封公告的事件。而此事的权益受损方——承建商及农民工材料商等数十次向当地公安报案,均无果。

冯明等人为使自己的“自救”行为合法化,在当地相关人员的帮助下,成功组织了一个“盐亭县金涛时代广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这个组织不仅有公章,借此对该楼盘的购房户收钱、罚款,还组织人到政府、法院聚众上访,强行破坏他人财产,殴打他人,甚至对于法院的执行,也纠集人员暴力对抗。

一个原社区书记,能量和胆量究竟有多大?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得了一份2017年4月14日冯明召集购房户开会的讲话录音。在当天的会上,冯明表明自己是金涛时代广场开发商王家成的代理人,他要求购房户一边要去政府“闹”,一边要积极交钱给“业主委员会”用以水电施工。并向业主承诺,要让购房户所购房屋得到合法确认,可在当年春节前入住。而对于有异议不愿意先缴钱的购房户,冯明及相关人员给予了明显的语言威胁。

“业主委员会”的缴费通知

在另一份录音时间显示为2017年6月11日的录音记录里,冯明鼓动说:“政府现在说难,难在哪里?难的是新的领导班子想法不同……我们星期一八点半到九点在金涛时代广场集合,到县政府喊给个说法,如果不给说法下午转来就发信息,把车喊好,29座1千块钱一个来回,星期三就去市政府。”

除了聚众到县市两级政府上访外,冯明带领所谓“盐亭县金涛时代广场业主委员会”还对承建金涛时代广场的承建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行动。

刘正祥是金涛时代广场承建商四川新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地门卫工人。谈起2017年7月4日上午的事,至今心有余悸。

据刘正祥讲,2017年7月4日上午11时左右,他在工地上远远看到有一伙人开着装载机在推工地的厕所、浴室和围墙。那伙人的动作很快,当他赶到现场时,围墙和工地使用的厕所、浴室已被推了一半。看见有人来,那伙人并没有停手,现场带头的人还气势汹汹地边说“围墙是我们修的,现在我们要用”,一边指挥装载机继续推。惧于那伙人的凶焰,再加上刚到工地不久,对于过往的情况不熟悉,刘正祥只能眼睁睁看着公司价值数十万的财产在瞬间被毁而无可奈何。

新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表示,当天被毁的浴室、厕所是他们公司作价30多万买来的,围墙是公司入场后自己花3万多元修的。事件发生后他们了解到,事件的幕后主使又是冯明。除毁坏财物外,冯明等人还强行抢占新苑公司的在建工地,并进场不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违法施工,给工程留下隐患。针对工地被抢和财物被毁,新苑公司多次到盐亭县规建局、公安局和当地派出所报案,盐亭县规建局也数次发出停工通知,可是到现在为止,违法施工仍在继续,被毁财物的问题也没有等到一个答复。

李芳金是四川新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面的一个民工。由于关心自己的工资,在2018年7月24日下午两点多,他在法院对相关人员宣示法律时前住了解执行推进情况,不想被冯明等人发现并质疑。在法院内当着法官的面,冯明等人就要动手,幸好及时被法警制止。

作为侵权方法人代表的代理人,却鼓动所谓的“购房户”上访、抗拒执行来进行所谓的“维权”,原因究竟何在?随着采访的进一步深入,冯明的一系列举动背后的利益关系逐渐明晰。

对于冯明身份,要从盐亭县昆仑有限责任公司说起。该公司位于该县县城所在地云溪镇先锋村,公司所有的昆仑建材市场物业收入,是当地村民在失去土地后主要的生活来源。但这家本是当地村民集体所有的企业,据公开可查到的工商资料却显示,冯明个人占有了公司92.34%的股份。

有了这个公司法人的身份,冯明经营得如何呢?记者从2018年7月法院依法终审的与盐亭县昆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案件判决书中看出了问题:由于为一家公司提供担保,而该公司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昆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四套房屋(盐房权证县房监字第20050017、000880,200500011号,国土证号为:盐国用(2002)字第001号)可能被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而所得价款,绵阳市涪城区一家银行享有2000万元为限的优先受偿权。

2014年4月22日,基于盐亭县昆仑公司用房产提供的“最高限额2000万元”的担保,这家公司向银行借得1800万元的贷款,但这笔贷款到期后并没有归还。为追回贷款,绵阳市涪城区这家银行将贷款方和担保方都告上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昆仑公司担供的抵押担保虽未经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却是法人冯明亲自前往盐亭县相关部门办理的。

在进一步采访调查中,记者到昆仑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注册所在地发现,当地谁都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

那么,冯明为什么要用当地百姓赖以生存的资产为这家公司担保呢?这家公司曾经的一位陈姓股东说:“除了签了个字,其他的事我什么都不晓得了。”那么贷出来的钱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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