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明 拖欠3年的200多万钢材货款终执行到位

2023-02-14 16:51:08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刘宏顺

四川在线消息(李芝军 绵阳频道 付江)近日,绵阳某钢材供应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某来到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后,他激动地说道:“感谢法官尽心竭力为我追回了两百多万的货款!”

三年前,王某某的绵阳某钢材供应公司与绵阳某顺商贸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衡某炳及其子衡某龙作了担保,就在王某某公司按约履行了义务后,绵阳某顺商贸公司却一直未付原告货款200万余元。2022年4月,绵阳某钢材供应公司将绵阳某顺商贸公司及担保人全部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调解,三被告应于2022年5月起至2022年10月止分期支付原告230万元钢材货款及资金利息。

而后,三被告未按期履行法院调解协议确定的支付义务。2022年8月,绵阳某钢材供应公司向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的强制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货款40万元,并提出由案外人江某某、何某某提供执行担保暂缓强制执行,法院遂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暂缓该案的强制执行。

后被执行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申请人又两次到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立案,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再次调查,均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再度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本执行。

2023年1月,因被执行人仍未支付货款,申请人第四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综合考虑了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江某某、何某某的经济状况下,遂向申请人释明,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通过法院调查发现执行担保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在绵阳本地及外地有房产和车辆等。绵阳高新区法院遂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等多项执行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及执行担保人全部支付了执行标的全部款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一桩长达近三年的官司,最终通过巧妙的执行方式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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