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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鲁镇人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死亡纠纷

http://www.scol.com.cn  (2015-11-16 13:54:10)  来源:凉山新闻网  
编辑:李伟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熊思 记者 付江) 帮人栽菜籽不想却掉入池塘溺亡,其家属找到雇主要求巨额赔偿,遭到对方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近日,三台县新鲁镇人民调委会已成功调解这起死亡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10月30日,新鲁镇农纲村村民唐某受雇于社会堰村村民刘某,替其栽菜籽。这天中午,刘某独自回家做饭,留唐某一人在田间收割。待刘某来到田间时,发现唐某已不在田间作业。于是电话向家属询问情况,其家属称其未回家。此时,刘某意识到唐某可能掉进池塘发生意外,于是立即划渔船到池内搜索,并向村干部报告情况。最终,在池塘内发现已经死亡唐某。

待尸体打捞上岸后,死者家属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某与唐某死因有任何直接联系的情况下,将尸体抬到刘某家中,要求刘某赔偿20万元。刘某认为唐某的死是意外,并非自己所为,拒绝赔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为防止事态升级,新鲁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指派镇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干部前往协调。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到死者家中慰问,安抚亲属情绪等方式平息事态,并就该事故的责任分担和法律责任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解释。

工作人员对死者家属表示,20万元赔偿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畴,刘某也无能力接受。同时,也向刘某解释到死者与自己存在雇佣关系,加之死者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应该给予受害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和一定的人文关怀。

通过解释和反复作思想工作,双方均认可了调委会和司法所的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7.4万元。鉴于死者父亲年龄较大无法耕种土地,每年所需400斤粮食,由刘某供给,直到死者儿子有能力供养为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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