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游仙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坚持“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方针,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及时有效预防化解争议,积极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仲裁办案规范化,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案件。游仙区仲裁委员会对2件53人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及时运转“三方机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依法裁决。认真执行终局裁决法律规定,对12件简单、小额争议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坚持处理争议柔性化,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游仙区仲裁委员会将调解贯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建立健全“调裁”紧密衔接的矛盾调处机制,对参加仲裁的双方当事人,支持和鼓励自主和解,建议和引导其依法调解,劝导争取其在庭审前后互让调解,坚持提高争议和解、调解结案率,很大程度避免了争议的冲突性和对抗性。
坚持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努力完善办案功能。按照“相对独立,功能齐全、场所适用、设施完备”的要求,完成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场地改造,购置了仲裁庭音频、视频采集系统,档案存储设备等必要办案设施设备,积极推进仲裁院办案功能日趋完善。(安康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