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0)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征地拆迁、土地登记证办理、小产权房购买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一市民咨询:个人如何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这类业务,具体办理程序怎样,需要哪些资料?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答复: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并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改变用途的还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该项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办结,但是这个时间不包括市政府的审批时间。
一市民咨询:我于2011年在青义镇买了某小区住房,当时怀疑是小产权房,但是在卖房者承诺能办证后我买了。2015年,小区工作人员称办理土地使用证,我交了17000多元,到今年为止还没有办下来,现在又说的是统规统建房,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答复:这位市民提到的小区情况,我们需要实地调查。如果购买的是经过依法批准的统规统建房多余房屋,根据原《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暂行办法》(绵府发[2012]39号)规定“按现行安置房标准安置后的多余房屋,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审查提出意见,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市场化方式展开出售。”(李桥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