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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树立“三种”意识 

http://www.scol.com.cn  (2016-03-30 16:27:44)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李伟  

中纪委网站今日发文《青海:牵住"牛鼻子"157名领导干部履责不力被问责》,文中介绍,去年,青海省省委和省纪委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5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13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市纪委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利器作用进一步彰显。(人民网3月28日)

“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我们领导干部的行为指南。

树立担当意识,做有一个有志气的人民公仆。习近平同志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敢于担当是一种过硬的工作作风,是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做一个有志气的人民公仆,必须要敢于担当。面对各种诱惑与挑战、困难与风险,必须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才能做到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风险面前不迟疑,在诱惑面前不动心。

树立创新意识,做一个有朝气的人民公仆。古语道“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地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以思想上的领先来保证行动上的率先。在只有用创新思路来谋划事业发展,用创新的精神来凝聚人心,用创新的举措来破解难题,才能不断地提高队伍的业务素养和自身的舆论引导水平。在工作中永葆蓬勃的朝气,在困难面前永葆昂扬锐气,在不正之风面前永葆浩然正气。

树立清廉意识,做一个有正气的人民公仆。只有清才能正。由此,唯有树立清廉意识,才能保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和队伍的浩然正气,才能确保为党所用、为民所谋。实践证明,只有用清正廉洁打造起来的防护墙,才能真正防止金钱化、商品化,保证领导干部的正气,永远忠贞于事实、忠诚于历史、忠实于公众。(罗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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