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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19种门诊慢性病可申请补助

http://www.scol.com.cn  (2016-04-07 10:30:16)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李伟  

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日前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注的慢性病补助报销、社保、工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一市民咨询:请问申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病种范围、办理程序是什么?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答复:需要申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可于每年4-6月将相关疾病病史资料交给社区或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将资料交给医保经办机构。其病种范围主要包括: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1型和2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II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冠心病,肺心病,帕金森病,银屑病,系统性经斑狼疮,肝硬化(不含各类慢性肝炎及酒精性肝硬化),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精神分裂症,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血液透析治疗),心脏换瓣术后,心脏安置永久性起搏器术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等19种。除结核、甲亢和甲减需二年一申报审核外,其余病种审核认定后,长期有效。

一市民咨询:我已累计缴了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但是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20年,能否一次性补足20年?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答复:可以一次性补足,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6%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补足20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一市民咨询:公积金可以提出来装修房子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暂时不能,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装修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大修、维修房屋,有相关鉴定部门的需要加固使用的鉴定报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杜畅 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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