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45条负面清单来了!

2021-12-11 13:42:38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母泠 孔详明 绵阳频道 刘毅)日前,绵阳市教体局制定了《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据悉,《清单》共列出了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出现的45条负面情形,涉及办学资质、教师队伍、招生宣传、收费管理、培训组织五个方面,为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

办学资质方面,包括“九严禁”

即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办学内容、办学地址和举办者等许可范围;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证照等。

教师队伍方面,包括“九不得”

即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聘用无教师资格的教师从事学科培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境内外籍人员;不得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等。

招生宣传方面,包括“九禁止”

即禁止与中小学联合招生或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禁止泄露家长和学生信息;禁止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禁止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宣传等。

收费管理方面,包括“九不能”

即不能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能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能使用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等。

培训组织方面,包括“九不准”

即不准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准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8:30;不准超标超前培训;不准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准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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