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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杨纯忠

http://www.scol.com.cn  (2016-07-13 16:08:20)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尹勇  

近年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高效受理消费者投诉、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消费指导、加强社会监督、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本报记者对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杨纯忠进行了专访。

记者:每年临近3·15,消费者维权问题就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一年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纯忠:去年是新消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六五”普法宣传等为抓手,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依法维权;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全消费维权网络为着力点,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以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重点,做好维权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市消委会被中消协表彰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主要成绩体现在:一是系列宣传活动获得普遍关注。举行了“绵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大会,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消法》和消费知识,使消费维权宣传教育遍及千家万户,得到了广泛好评。

去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市个私协会联合举办了新法进民企、进园区普法培训会,全市280余名“三名”商标企业、小微企业代表参加,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二是把握消费难点,做好预警服务,从源头避免消费纠纷。针对汽车、旅游等消费热点发布、张贴消费提示,给予消费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的修改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媒体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讨活动,及时反映消费者的呼声和愿望。

三是投诉调解收到良好社会效益。2015年,全市消委会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41件,成功调解917件,处理率达9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9730余人次,办理中央电视台“3·15热线”转接案件7件,来自书记信箱的3件,市长热线33件,省消委会6件,群体投诉1件,全部按时办结。

记者:今年的消费维权年的主题及其涵义是什么?我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将如何围绕年主题来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维权?

杨纯忠: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主要涵义包括三大方面: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个年主题,我们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影响广泛的地段、广场设立10个宣传活动会场;二是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举行新闻通报会,阐释“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通报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消费维权情况,公布“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三是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公布全市消费维权投诉电话,解读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让消费维权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记者: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消费投诉都比较集中。请问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做到有效维权?

杨纯忠:现在消费也进入了新常态,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模式和经营模式,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做到货比多家。在这样的形势下,消费者尤其要做到科学消费,不能盲目消费。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一定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首先,要收集证据。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发票、小票、协议、实物等证据,与经营者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是网络购物,需固定商品承诺的网页、网络购买、运输的记录和电子凭证等,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其次,要明确责权。消费者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合适,也会成为问题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要用法律的思维解决问题,如果协商、调解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切忌采取过激手段进行维权,以免由维权者变成侵权者。

记者:今年我市工商、消委会系统的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将围绕哪些方面展开?

杨纯忠:一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今年准备开展汽车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对汽车销售行业的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服务质量、消费维权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二是充分发挥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消协组织的作用。主动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三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消法》普法宣传,开设“消费教育大讲堂”,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加大对商品抽检结果,查办消费侵权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12315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四是要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高效解决消费纠纷,做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记者: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您有怎样的寄语与希望送给广大消费者、企业经营者和媒体?

杨纯忠: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媒体对生命的关注、对人文的关怀、对公正的追求,有力地推动了商家诚信经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希望消费维权宣传与引导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自觉承担诚信责任,“每天3·15”成为“每天不需要3·15”,使消费者真正做到“新消费,我做主”。(绵阳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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