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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绵阳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安居补助70余万元

http://www.scol.com.cn  (2016-01-18 15:55:11)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李伟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记者 秦芳芳)今(18)日,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局获悉,在绵阳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绵创新创业、给予购房安居补助政策后,自正式实施至2015年年末,已有3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创新创业购房补助资金申领,领取购房补助额达70.51万元。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绵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颁发的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从2015年9月起实施至年末,有3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创新创业购房补助资金申领,其中:硕士毕业生12名,本科毕业生19名,共计购房款达1587万元,领取购房补助额70.51万元。“由于新政策正式实施的时间比较短,还有很多安居补助正在审批当中,明年将会有更多到绵创新创业的大学生享受到安居补助。”绵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通知》规定,安居补助的对象群体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绵阳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绵阳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超过6个月的创新创业骨干人员。以上群体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仙海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安居补助。

《通知》就不同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相对的优惠补助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4%发放安居补助,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6%发放安居补助,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8%发放安居补助,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该系列优惠政策不仅明确指出对毕业生的安居补助,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贷款优惠。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50万元贷款限额;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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