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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出台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制度
环保司法对接共斩环境违法黑手

http://www.scol.com.cn  (2016-04-07 10:26:46)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李伟  

为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推动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安保机制与环保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近日,市环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绵阳市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就如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规定。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成立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时,为确保环保、政法机关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正常运转,形成长效机制,特建立联络员制度、重大工作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制度、联合调查案件制度、联合培训宣传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

据介绍,《工作制度》还对执法协作内容予以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环保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之间将加强联系,针对可能涉嫌犯罪、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会加强预判,并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靠一个部门单独行动往往很难取得较好效果。”市环保局局长李作虎称,《工作制度》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是有效破解环境执法难题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这一联合执法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据介绍,去年以来,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及全方位倒逼,我市采取多项措施,主动作为,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着高压态势。截至目前,环保警务室与环保部门共同检查、监测国家A类企业156次,国家B类企业75次,协调、衔接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4起,直接参与侦破查处“4·13”某科技公司超标101倍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刑事案件1起。(苏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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