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林莹 记者 付江)8月22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本月27日起,由绵阳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和绵阳银监分局共同拟定的《绵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将开始实施。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规避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简单来说,相当于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中设立了一个“支付宝”。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款将转入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只有房屋过户完成,资金才会转入卖方的账户。其目的是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资金风险,避免因为资金造成纠纷。
《办法》中规定到,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监管资金的数额、存入监管账户的到账时限、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监管资金划转条件等事项。承办交易资金监管的银行负责开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接受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业务。
中介成交监管协议这样签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选择监管银行。中介机构协助买方、卖方同交易资金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监管协议》。中介机构应保证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的支付条件和具体方式与《存量房买卖合同》和《监管协议》中的约定一致。
自由成交监管协议这样签
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确定是否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由买卖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买卖双方自愿选择按揭贷款资金监管这样做
买卖双方选择按揭贷款资金监管的,应持《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证明和抵押贷款申请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具体贷款服务流程遵循各贷款银行规定。
住建部门核验监管资金是否到账
存量房买方应按《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将交易资金监管总额存入或转入资金监管银行开设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住建部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时,应通过交易资金监管平台核验监管资金是否到账。
监管资金是这样划转的
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按《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将资金划转入卖方的账户。
《方法》规定,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将交易监管资金划转到房屋卖方账户或交易中途终止时退回到买方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交易资金产生的利息,随同交易资金一并划转。此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是免费的,在安全和时效性上能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