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绵阳对餐厨垃圾处理不当的个人 最高或可处千元罚款

www.scol.com.cn (2019-04-29 19:29:42) 来源:川报观察
编辑:尹勇  

陈冠宇 川报观察记者 祖明远

4月29日,绵阳市住建委组织召开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听证会。

陈冠宇 摄

绵阳是第一批在四川省具有立法权的城市。2017年3月实施的《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绵阳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条例》在施行两年后为何进行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是哪些?记者采访了绵阳市住建委政策法律科副科长毛贵。

为什么要修改?

据介绍,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适应、符合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条例(修正草案)》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

第一个修改的地方针对的是厨余垃圾。“在实际执法过程,特别是去年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后,发现一些无法取得相应资质,根本不具备条件的个人因利益驱使擅自从事该项活动,但是国家、省及绵阳市均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为此《条例(修正草案)》增设了对个人擅自从事该项活动的处罚,鉴于擅自从事该项活动的人员的经济情况,设置了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毛贵说。

第二个主要是调整名称等细节。此次《条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对《条例》中涉及绵阳市机构改革后的一些机构名称及职责做出相应修改;完善《条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部门规章《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立法衔接不够紧密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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