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末《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施行,涉及这些热点问题

2019-08-29 00:05:40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冠宇)8月28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宣贯培训大会,据介绍,《条例》是绵阳市从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截止2018年底,绵阳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71家,从业人员3.6万人,各类物业管理项目1723个,管理面积突破9018万平方米,服务业主约56万户,营业收入14.7亿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近30亿元。

物业管理问题日渐突出,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近年来,有关物业方面的投诉一直呈上升趋势。有的社区居委会反应,因为物业管理矛盾突出,处理这方面的事情有时占了全部工作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高维志在解读《条例》时讲到。绵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让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日渐突出,高维志表示在立法调研过程中通过梳理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业主大会设立难;部分业主委员会运行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好;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服务不规范、违规行为缺失制约机制;物业承接查验普遍未落实,引发纠纷多;紧急情况下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繁琐;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权责不明这六个方面。

《条例》涉及多个物业管理热点问题

翻看《条例》,共七章68条,《条例》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推动业主大会成立;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规范住房维修专项资金的缴纳、简化紧急使用程序;强化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明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职责这七个方面,涉及到诸多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问题。

例如,《条例》补充完善了业委会委员的禁止行为、资格罢免情形等相关内容,创设性地将业主委员会成员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纳入物业信用监管。

为方便业主表决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事项,《条例》创设性地规定表决可以采取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信息技术投票方式。

为解决紧急情况下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周期长、使用难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在八种紧急情形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简化程序。

《条例》还对业主大会设立、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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