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健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杨伟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旭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范晋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勇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仕华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旭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瑜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兰岚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卓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