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况宗武 记者 付江)近日,三台县公安交警查获一起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绵阳首例客车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例。
据了解,12月3日9时50分,驾驶员龙某驾驶川B451**号中型普通客车,从三台县八洞往西平方向行驶,行至县道三中路30km+900m处,被三台公安交警执勤民警当场检查发现,川B451**号中型普通客车共搭载37名乘客,该车行驶证核载19人,超员18人,达94%以上,经调查取证,驾驶员龙某对其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其中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龙某驾驶中型客车违法超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客运驾驶员,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施行,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都将面临刑事处罚,请不要以身试法,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为了自身和家人平安幸福,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