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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待分类的精神障碍”伤幼儿致死被判刑8年

http://www.scol.com.cn  (2016-03-29 11:25:56)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李伟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王啸 罗丽 记者 付江)一名“患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的女子,趁着家人不备,将一名4岁的男孩打伤致死。近日,绵阳市三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

李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尽管已经20多岁仍一直被家人关在家里。2015年1月23日中午11时许,小明像往常一样来到李某家玩耍。小明家和李某家是亲戚关系,平时两家关系较好,由于住得近,小明经常去李某家玩耍。这次也不例外,小明进门后就把门关上了。12时许,李某的母亲张某干活回家,院子里立刻传出了张某的哭喊声,还边哭边打李某。原来,李某趁人没注意,拿起院子里的石头、砖块多次击打小明头部,将小明打到在地。张某回到院子就看见小明满头是血的躺在地上,李某则站在一边。

随后赶来的邻居马上把小明送去医院,但不幸的是小明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事后,经鉴定证实被害人小明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李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对其2015年1月23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份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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