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醉酒驾车扰乱秩序 阻碍执法必受严处

http://www.scol.com.cn  (2016-05-20 10:11:28)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张森林 赵洋 记者 郭文丹)5月14日下午,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示,称潼江派出所民警在一起纠纷处警中发现一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交警大队一中队接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梓潼县长卿镇“长卿加油站”处。

到达现场后,民警按照执法程序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了盘查,得知嫌疑人罗某某(男,45岁,梓潼县长卿镇灵童村人士)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处警民警现场对罗某某进行了呼气试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6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警民警根据法律规定,立即将嫌疑人罗某某带到医院进行静脉血液提取,固定证据,并立即进行受案。

据了解:2016年5月14日下午,罗某某酒后驾驶川B88**摩托车到长卿加油站加油时,因加油站工作人员刘某要求其下车加油,导致罗某某的不满,便采用言语谩骂等方式侮辱加油站工作人员刘某。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罗某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劝其离开加油站工作区。在劝离过程中,罗某某用言语侮辱及威胁处警民警,并用手殴打处警民警,后被派出所处警民警成功制服,制服后,通知交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事件走到这里才刚开始,已经收到5日拘留的罗某某还将面临的是6个月以内的拘役和5000元以内的罚金。

5月17日罗某某的血液检验鉴定报告已经出来,结果显示罗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大队已对该案立案进行侦查。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