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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时留把备用钥匙  偷回来被抓判刑

http://www.scol.com.cn  (2016-05-24 10:15:53)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周兰兰 黄志富 记者 付江)因偷窃判刑4年的王某贼性不改,将自己的轿车卖给熟人后,又用事先预留的备用钥匙,伙同贼友将车偷回来,结果又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5年1月,家住安州区界牌镇某村,曾因犯盗窃罪被游仙区法院暗处判处有期徒刑4年,作案时24岁的王某以3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辆旧桑塔纳轿车卖给熟人龚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卖车前就计划先卖车,再把车偷回来继续卖的王某,就悄悄预留了一把钥匙。

2015年3月6日晚上9时许,王某伙同李某(在逃)窜至绵阳市城区跃进路龚某居住的小区,使用备用钥匙,将龚某停放在小区里,买后更换了部分零部件,已经价值4450元的桑塔纳轿车盗走。随后再次卖出。

龚某报案后,民警在现场侦查时,发现该案有蹊跷,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于是对王某展开调查、追踪。2015年10月12日下午,王某在绵阳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但卖出去的车已经无法追回。

今年2月29日,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王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当庭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龚某损失4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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