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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交警侵吞奥迪车 公安:与事实严重不符

http://www.scol.com.cn  (2016-06-16 15:03:47)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尹勇  

日前,有网民在12389举报平台、麻辣社区、天涯社区等处举报三台县3名交警“收钱不出票据,侵吞一辆奥迪车”,并发布了《三台县公安局局纪委欺骗受害人包庇违法民警》、《绵阳市长:绵阳交警侵吞奥迪车十多年不还,还撒谎说是法院叫他们这么干的》等文,文中举报了1997年一起车祸后交警侵吞涉案车辆的事件,引起了四川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

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的多次深入调查走访、翻阅多年数据资料,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对川R11396号奥迪车进行扣押,该车并没有被变卖及挪用,而是被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报废处置。

1997年3月3日,驾驶员韩某(举报人)驾驶川R11396号奥迪车从什邡返回南充,途经绵阳三台县20-101线115KM+35KM处,与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三台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刘向东、袁斌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了伤者和财产,在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后,由于当事三方对事发经过无异议,根据现场情况,对涉事车辆无检验鉴定必要,为恢复交通,告知涉事车辆尽快撤离现场。由于川R11396号奥迪车受损严重,事故处理民警向韩某告知了施救车、保险定审、维修地点等信息后,韩某自行与施救单位取得联系,于事发当日下午将川R11396号奥迪车运至原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车辆定损后,修理厂就车辆修理问题多次与肇事车车主及韩某联系,韩某要求不处理也不修理。1997年至今,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厂址多次搬迁,韩某对受损严重的奥迪车置之不理,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于2002年移交报废公司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了韩某。

韩某在网络社区上的多次发帖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给公安机关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社会影响,给民警个人名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目前,省公安厅已协调属地公安机关,将对其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李婷婷 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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