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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闯他人住宅“出气”男子领刑一年并赔偿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5:25:34)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王传涛 记者 付江)三台县鲁班镇某村村民王某与家人吵架,怀疑是邻居搬弄是非,持木棒强闯邻居家“出气”,近日被三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医疗、财产等经济损失7500余元。

2015年6月25日,28岁的王某吃午饭时与家人吵架,怀疑是邻居李某的母亲在其父母面前搬弄是非,当天16:00许,王某携带木棒,强行进入农妇李某家中,将李某家的窗户、防盗门砸烂,用木棒将34岁的李某打伤后,还不解气的王某欲将李某推进水缸内。后在群众的制止下,王某才住手。离开现场时,王某发现了李某的母亲颜某某,在持木棒追赶颜某某时,再次强行闯入李某家中,用菜刀将李某家的防盗门及木桌砍坏。

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李某家被损毁物品价值2300余元。王某到案后,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打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一再强调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到李某家只是“想出口气而已”。

法院认为,王某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持械将他人住宅内的物品损坏并殴打他人,致他人构成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作出前述判决。一审判决后,王某表示服判。

审理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某采取破坏性手段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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