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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警方严打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 坚守“舌尖上的安全”

http://www.scol.com.cn  (2017-03-14 18:47:59)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景立权 记者 付江)3月14日,绵阳市公安局召开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新闻通气会,通报2016年绵阳警方在严厉打击食药、环境、农资、烟草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成果。

记者从会上获悉,绵阳警方以“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打开路,以打树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主动加强与食药监、环保、烟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打击有关食药环犯罪活动的长效协作机制,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认真审查、受理,深挖细查犯罪线索,积极争取有关检验鉴定机构的配合,做好涉案食品、药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形成打击合力。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与食药监、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线索移交、快速检测、案件咨询等多项合作机制,发挥资源优势,互相协作补位,切实形成综合整治格局。

绵阳警方在严打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深刻揭露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环境污染的社会危害性。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主动揭发,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6年,绵阳警方通过走访摸排、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主动出击,深入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梳理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摸排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循线深挖,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破获了一系列大要案件。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劣食品案2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3件,污染环境案(部督、厅督各1件)2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人,移送起诉20人,捣毁假劣食品生产窝点2个,伪劣产品生产窝点3个,涉案价值1600余万元。

向河流非法排放废酸 2人被逮捕

2016年4月15日,市公安局、安县环保局在安县秀水查获一起污染环境案,现场发现一辆罐式重型货车通过暗管正在向干河子排放废酸。经查,2016年1月9日至4月16日期间,原安县某某公司的川F152**酸车,以某荣公司名义先后将8车约273吨废硫酸全部通过该公司新厂内设置的暗管排放于安县干河子之中。2016年7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案件督办。经查:2011年9月15日,绵阳某化工公司与原安县某某公司签订副产品硫酸处置协议,由原安县某某公司负责及时处理化工公司生产的副产品废硫酸,如因原安县某某公司处置废硫酸不及时而影响化工公司生产进度,视为原安县某某公司违约,作解除合同处理。2015年5月1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由绵阳某化工公司提供一些生产设备供原安县某某公司无偿使用,并按每处置一吨废硫酸75元的标准支付给原安县某某公司费用,以弥补该公司亏损。

2015年底,由于原安县某某公司生产的硫酸镁滞销,化工公司的生产量增大,产生大量的副产品废硫酸。对于此时的原安县某某公司而言,废硫酸的量已经超出了自己的处置能力范围。为了保住化工公司废硫酸的处置权,原安县某某公司法人谢某某与其子谢某商议多余废硫酸的处置办法,最后决定由同在化工公司处置次氯酸钠的原安县某荣公司(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来处理多余的废硫酸。经过谢某某、谢某与李某多次协商,最后决定由某荣公司负责将从化工公司运出的8车约273吨废硫酸运到某荣公司在建新厂区,并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干河子”中。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代理商为获暴利铤而走险制作销售假冒品牌胶囊

2016年1月25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食药监局在绵阳涪城区长虹大道某宾馆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捣毁生产、销售假药窝点一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名,查获假冒“品牌”胶囊成品20余件,未包装胶囊112公斤,大量外包装、使用说明书、防伪标签、空瓶、封口机及账单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该案犯罪嫌疑人两人均被涪城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 警方查获上百万假烟假酒

2016年3月29日10时许,市公安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绵阳市经开区一出租房内查获一涉嫌生产、销售假烟、假酒窝点,现场挡获嫌疑人员三人,扣押疑是假冒“丰谷酒王”450余瓶、疑是假冒软云烟500条、查获制烟机一套(共三台),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子生产销售劣质烟酒被起诉

2016年8月11日,市局治安支队会同市烟草专卖局在绵阳市高新区磨家至金山公路磨家段挡获川BMS1**厢式货车,查获车上运送的涉嫌假烟500条,挡获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后在高新区永兴镇堡山路北段一居民点,谢某某租用的库房内查获其存放的大量涉嫌假烟、假酒以及部分真烟(经现场清点:香烟共计6000余条,白酒300余件)。经查,自2015年7月以来,谢某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香烟,销售香烟到绵阳市高新区和德阳市绵竹市,并且自称帮老李存放、运送、贩卖大量假烟假酒,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高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电镀加工作坊私排废水污染环境被查处

犯罪嫌疑人甘某未办理营业执照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2014年自主经营位于三台县某工业园区原四川某达工具有限责任公司电镀作坊,该作坊主要经营模具、顶杆、小铁件电镀硬铬项目。在甘某自主经营该电镀作坊期间,电镀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大概300余吨,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或处理后不达标的废水采用直排的方式排入下水道内,再排放到作坊外100米左右的树林。经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化验,废水中有毒物质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45.15倍。2016年8月,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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