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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4 13:36:14)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何艳红 陈瑜 记者 付江)近日,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申请人黄某手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绵阳市高新区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杨某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4月11日早晨7点,杨某某从外面带了两名男子闯入家中,冲进卧室,杨某某揪住黄某头发将其从床上强行拖至地上,并用木凳猛击其头部、上肢,穿着皮鞋继续踢打、踩踏,致黄某逐渐昏迷。同时,杨某某扬言要收拾其全家。

后家中保姆向高新区普明派出所报警,黄某被送至医院医治。黄某表示,杨某某在其怀孕、哺乳期间,经常为琐事对其谩骂,施暴,并多次扬言要对其亲属实施暴力。

为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黄某毅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对黄某进行心理疏导,通知被申请人杨某某核实案情,与其谈心谈话,就家暴危害性和违法犯罪后果等进行释法明理。

经调查核实,法院认为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杨某某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杨某某对申请人实施殴打行为,致申请人受伤。被申请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黄某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在二十四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杨某某殴打、威胁申请人黄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杨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如果杨某某违反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法院已向被申请人辖区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送达了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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