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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净空保护区域内 严禁无人机等升空物擅自飞行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8 14:40:01)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江)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有效保护机场净空区域安全。4月28日,绵阳市公安局、绵阳民航管理局召开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对应的行政区域内,严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艇、滑翔伞、自由飞行气球、系留气球、信鸽、风筝等升空物体擅自飞行,确因工作或竞赛需要应在施放前10个工作日向绵阳民航管理局(电话:0816-6357130)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实施。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援和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应提前1小时与绵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816-6357351)。

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根据《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军用机场净空规定》、《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划定的净空保护范围。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机场跑道中心线两端延伸各20公里、两侧距离各15公里。该范围涉及主城区所有区域(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科学城、仙海区等)和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兴仁乡,江油市方水镇、九岭镇、龙凤镇,三台县永明镇、立新镇、黎曙镇、芦溪镇、新鲁镇、花园镇、金石镇、中太镇、建设镇等乡镇。

未经民航管理部门许可,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如发现在净空保护区施放升空物体,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对每条有价值信息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奖励。

在下一步工作中,绵阳市公安局将按照省厅要求,在机场净空区域涉及地,健全完善机场净空保护四级网格管控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确保发生的涉飞警情第一时间有人应答,群众举报的涉飞线索第一时间有人受理。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进行处罚。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无人驾驶飞行器的,造成航班不能正常起降,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调查。

名词解释: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作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通常所指的无人机、航空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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