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微信调解”办案 绵阳交警防疫出新招

2020-02-11 21:25:45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江)“你们是否有异议?”“没有”“我是没有的”2月6日,经过交警部门网上调解,李某与陈某某的交通事故得到圆满解决。

2月4日晚8时左右,在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长虹橡树郡路段,李某驾驶川B22XXX号小型轿车在人行横道处与正在沿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

民警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分别留了驾驶员和伤者的联系方式,现场勘察完毕回到单位后,随即建立一个名字叫“2.4长虹橡树郡”的微信群,并把李某和陈某某拉进群。民警告 知伤者检查完毕,第二天医院把伤情证明开出来之后,拍照发到群里即可。

2月6日,民警在群里让双方分别陈述事故当时的经过,告知双方天网监控的内容,并给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根据调解结果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均表示无异议。民警当即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午2点,双方按约定时间到达签字领走了认定书。

疫情期间,如果还是按照平常的处理方式,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推出“预约制+微信调解”的模式处理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群聚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后,经办民警和当事人交换联系方式,由经办民警来预约安排当事人什么时间到交警队认定事故责任,这样把不同事故的当事人到交警队的时间错开,就能避免人群聚集的问题。”民警杨兆旭向记者介绍到,针对伤人事故,经办民警建立一个包括民警、事故当事人在内的微信群,在微信群里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的方式调解,调解完毕后按照调解结论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再约定当事人按时到交警队履行签字手续,这样大量的调解工作在网上就完成了,一个伤人事故处理下来当事人真正在交警队呆的时间大约就5分钟。

据介绍,2月以来,通过“预约制+微信调解”的方式,该大队共计办理财损事故财损200余起,伤人事故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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