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法院首例远程异议听证案开庭

2020-03-04 18:38:20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桂霞 记者 付江)“各方当事人能在视频中看见各方、听清各方的声音吗?”“能看见,能听清楚。”3月4日,随着异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视频远端回复确认的信息,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首例远程异议听证案件通过网络平台正式开始。

该案执行异议人杨某对高新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在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应领取的工程款提出执行异议,认为他在2019年10月31日与被执行人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沈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在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该笔债权转让给他,他在申请法院保全该笔债权时发现该债权被法院冻结,遂于2020年2月26日向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请求中止执行该笔债权。

但因疫情原因,该案被执行人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滞留在贵州。为了克服“疫情”的阻挡,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新的办案方式进行“云”听证。彭法官将线上“云”听证的方式跟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后,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并立即确定了听证时间。

在听证开始前,承办法官建立了执异远程听证群,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线上测试。听证开始后,各方画面清晰、互动流畅,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只用了40分钟,听证就顺利结束,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也在微信群对听证笔录进行了核对和确认,该案从立案、审查、听证到作出裁决仅2个工作日。

通过此次听证,法院审查查明,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与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该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异议人杨某与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未得到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认可,其执行异议不成立,法院依法驳回了异议人杨某的执行异议请求。

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效率关乎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网上办案的新模式,力求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资源,以科技助力司法便民利民,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