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桂霞 记者 付江)6月19日,记者从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该院不断发力,继续加大执行强制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有财产案件110件,通过张贴腾房公告、强制腾退房屋、拘留被执行人的手段,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有46件。
躲避执行拒腾房 强制执行不手软
被执行人余某系三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2015年该公司修建三台灵兴镇银河星城项目过程中购买绵阳某材料公司的钢材,双方于2016年对账确认欠付租金52万余元,余某及该房产公司共同向绵阳某材料公司承诺在2016年9月30日前清偿租金,但余某和房产公司一直未履行给付租金义务。绵阳某材料公司遂向绵阳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三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余某共同支付租金,经过审判,确认三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余某共同向某公司支付租金52万余元并承担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图为:强制撬门进场评估)
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到余某与其妻潘某名下登记有九套未查封、抵押的房屋,遂依法进行了查封。法院多次通知余某履行生效判决,但余某既不履行生效判决,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余某,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置其名下的房产。但余某一概置之不理,法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要求其配合法院和评估机构进场勘验房屋,余某依然不予配合,法院遂邀请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村委会书记共同见证,一口气连撬九套房门,在法院的威势下,余某与其妻最终同意将他们名下其中两套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并且再支付17万元。
企业金蝉脱壳、逃避执行 追究法人责任没商量
(图为:调查房产公司)
2010年,王某承建了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泰和新城”项目,2011年该项目完工,双方结算后,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迟迟不向王某支付工程款,王某对该房产公司提起诉讼,几经审判,最终于2019年王某打赢了这场官司,法院判决该房产公司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利息共计250余万元。王某赢了官司,但是仍然没有拿到钱,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名下六套商铺,可是商铺上均办理了抵押登记,通过调查抵押权人了解到,该房产公司尚欠抵押权人2000多万元贷款。考虑到商铺位置偏僻,难以变现,法官建议王某另提执行线索,王某向法官提出经省高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该房产公司在绵阳某置业公司有到期债权1000万元。法官及时向第三人送达了到期债权履行通知书,第三人向法官提出在收到文书三天前已将1000万元转账支付给被执行人。法官根据第三人提供的账号查询资金走向,发现被执行人在款项到账当日即转账给另外两家公司。
在被执行人转账时,该执行案已立案执行一个多月,法官怀疑被执行人在故意转移资产,立即到被执行人办公场所进行调查,并要求被执行人提供转账的财会凭证。
在被执行人的办公场所,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与其转账的另外两家公司合署办公,共用工作人员,共用仪器设备等,立即察觉到被执行人有可能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外衣,将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账户内,遂不动声色地录制了被执行人的办公场所、工作资料、工作人员陈述的情况。
之后,法官又前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调阅这三家公司的工商档案,结果发现这三家公司的股东有交叉,有相互转让股权的记录。了解到这一切后,法官当机立断,冻结了接受转账的这两家企业的账号,但账户内仅有20万元,其他款项已被取走,不知去向。法官遂直接与该房产公司的法人谢某对话,要求其尽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已搜集了该公司将款项转账给关联企业的相关证据,若不主动履行,法院将追究企业法人的拒执罪。迫于强制执行的威压,谢某现已主动将案件全款交到了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