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微信“卖口罩”实施诈骗,盐亭法院这样判

2020-09-01 16:13:03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冠宇)辽宁一男子在今年全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重期间,利用人们急需防疫物资的心理进行诈骗。其使用微信号在某微信群内发布出售口罩的广告,骗取群友货款11000元,并通过向他人转账、归还欠款、网络赌博等,将所得货款全部挥霍。近日,盐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罪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2月15日,潘某某使用名为“潘森”的微信号在某微信群内发布出售口罩的广告,谭某见状添加潘某某微信询问。问价后谭某表示要购买5箱即1万个口罩,并于当晚8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潘某某支付货款1750元。第二天,潘某某为进一步取得谭某信任,利用邮政EMS微信公众号生成虚假快递单号发给谭某,谎称已经发货。谭某见状于当晚8时追加购买15箱口罩,并分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潘某某支付货款共计5250元。2月18日,谭某再次购买口罩10箱并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向潘某某支付货款3500元。2月20日,潘某某以补运费为由,再次欺骗谭某向其微信转账500元。潘某某通过向他人转账、归还欠款、网络赌博等,将所得货款全部挥霍。

案发后,潘某某父亲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赃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4月19日被盐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被执行逮捕。

盐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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