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5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0-09-01 18:44:58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赵章 姜博 记者 薛世荣)为深入开展 “净网2020”专项行动,近日,游仙区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出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案。

24日,新桥派出所在核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辖区人员胡某、颜某、陈某某的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存在被电诈人员使用的嫌疑。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线索后,在分局网安大队的配合下,立即通知胡某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调查,胡某对办案民警称自己在今年3、4月份的时候去绵阳城区一处河堤上玩耍时偶遇自称“能办银行信用卡”且能“将信用卡额度提高”的外地陌生男子。该男子称胡某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去办理一张银行卡和一个U盾,办好后交给该男子,即可给胡某兑现办理信用卡并且提高额度的“诺言”。想到自己最近有点“手头紧”,胡某就按照该男子说的去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男子承诺当晚就可以将信用卡办好并且给胡某送来,可到了晚上胡某就发现该陌生男子已经联系不上了。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胡某十分紧张,而且所说的话逻辑不通,怀疑其存在编造嫌疑,于是马上又对另一名关联人颜某展开询问,经询问,颜某如实承认了其因利益驱使,将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以15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其朋友张某的违法事实。确认这一情况后,民警又再次对胡某展开了讯问,在大量事实面前,胡某终于承认,其将办理的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以2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了张某,也就是其之前描述的“外地陌生男子”。

据此,民警立即寻线追踪,迅速将张某传唤到案,经过突击审讯,张某对从胡某、颜某处非法收购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审查,张某又交代了还分别从刘某、唐某某处购买了两套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后将非法收购的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又以每套500元的价格转售给一福建男子“陈哥”,非法获利2000余元。

以上五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目前,五人均已到案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公民个人的身份信息及使用实名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及U盾等物品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切勿窃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否则,不但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提供了“温床”,还会让自己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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