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任紫鑫
9月9日,记者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全方位激活绵阳房地产市场活力,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体局等6部门正式印发《绵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绵阳市九华府小区。付乔崧 摄
此次出台的新政共有十八条,具体有哪些重点?川观新闻记者为你进行了梳理。
土地端优化
房企减负供需均衡
在土地出让环节,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新出让和变更用途的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月内仅需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在最长不超1年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受让人分期缴款时不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企业能同步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有序推动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鼓励支持充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
住房品质升级
支持“好房子”建设
鼓励各地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要求,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对已出让未预售住宅项目,可按新版《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执行住宅建筑架空层、风雨连廊、建筑层高等计容规则,且无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
在待出让住宅用地中推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建设,符合规定的空中花园、载车电梯、空中立体停车场及车道按要求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步优化配置学校、道路、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住房环境品质。
支持各地开展现房销售,让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房屋质量与居住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在《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居住,经批准实施的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可按“商业≥4层”核算商业容量,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净用地面积×控规建筑密度×4。
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按照“留优改拆”完成征收拆迁或回购后,重新供地形成单一用地主体,允许新旧建筑合并重新计算项目容积率。
新建项目机动车泊位数量可依据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合理确定,最低不低于现行《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标准的0.75倍。
购房需求释放
优惠加码换房安心
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绵阳市房地产业协会根据市场动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常规营销优惠基础上,额外给予3%-5%的特别优惠,定期发布具体楼盘优惠措施。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获省级技术能手及以上技能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特别优惠基础上,再给予1%的优惠。
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各地可因地制宜按市场化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70至12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120平方米)的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发展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大力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企业以“房票”方式收购二手房(结算凭证由企业出具和承兑,相关资金通过政府监管账户支付),用于发展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等。
支持金融机构为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配套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鼓励群众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绵阳市出售旧房且六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30%。同一自然年度内,以原旧房名义办理过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的,购买新房时可申请购房提取。
采取领办、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为保障购房者权益,自2025年7月1日起,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适龄子女符合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可保障在该区域公立学校入学,并可按政策参与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摇号。
公积金政策放宽
提额扩围多孩倾斜
为缓解租房群体的生活压力,租住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提高40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上限在对应缴存辖区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基础上上浮20%。对于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居民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公用老旧电梯进行更新(含换新和改造)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按申贷前6个(180天)账户日均余额乘以贷款倍数计算。同时,加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30%。
本措施自2025年9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