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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 绵阳启动11省市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设11个受理点

http://www.scol.com.cn  (2016-07-01 15:09:47)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严国芳 李婷婷 记者 付江)今(1)日,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绵阳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11个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其他省市暂无法受理。

在绵阳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上述11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任意一家派出所都可办理,而是要到指定受理点申办.

目前,绵阳市共设置有11个受理点。具体为:涪城区公安分局(涪城区高平路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公安户政窗口,联系电话8116200);游仙区公安分局(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联系电话 50371100;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出入境大厅,联系电话2540265);科学城公安分局(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花园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2497234);安州区公安分局(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文化广场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339906);

江油公安局(江油市汇丰路北段户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2726069);

三台县公安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5239134);盐亭县公安局(盐亭县云溪镇石龙大道18号,联系电话13890192226);梓潼县公安局(梓潼县城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67976);北川公安局(北川羌族自治县羊角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3楼),联系电话:4822512);平武县公安局(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 8824552)。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这些材料

①在绵阳市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②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③在绵阳市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绵阳市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在绵阳市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绵阳市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证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办证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第二步,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

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几种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受理的情形

值得提醒的是,有以下四类: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群众,原则上只能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在经开区、科创园区就业、就学、居住的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群众在涪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点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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