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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拘留所里写下悔过书

http://www.scol.com.cn  (2017-01-03 15:05:02)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邓怡凡 陈瑜 记者 付江)近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联手拘留所对被拘留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劝导,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绵阳市高新区某木业经营部在某建材经营部购买防腐木,至2016年3月仍欠货款299389元未付,经某建材经营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某木业经营部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木业经营部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99389元及资金利息。但被告一直未执行判决。

被执行人某木业经营部经营者吴某在领取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报告财产令后,更是拒不按期申报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吴某多次承诺分期付款,但逾期均未履行。同时,经法院调查查明,吴某在高新区经营木材生意,其子在绵阳私立学校就读,应当有履行能力,遂决定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吴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高新区法院遂作出拘留决定书,对吴某拘留十五日。

拘留期间,高新区法院积极主动同拘留所吴某的管教干警联系,第一时间获取吴某的日常表现、认错悔过、履行意愿的情况,在得知吴某认错态度诚恳,悔过意愿明显并愿意履行法律生效义务时,承办法官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案件相关情况并通知其到拘留所同吴某协商。

12月16日,申请人同承办法官一起来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管教干警和法院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吴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写下悔过书。同时,吴某同申请人主动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通知家人和朋友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该案得以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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