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今起 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未获“许可证”且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将受到处罚

http://www.scol.com.cn  (2017-06-01 20:18:37)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江 秦芳芳 李沅衡)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和《细则》、《网络安全法》将对我们的互联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为此,四川在线记者采访了绵阳市网络信息化办公室、绵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听主管部门和专家对《规定》、《细则》和《网络安全法》的解读。

绵阳市网信办:从事新闻播报和发布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未获“许可证”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将受到处罚

对于《规定》《细则》的正式实施,绵阳市网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宣传科科长杨维兵接受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时说:“这意味着各类新闻媒体都将纳入管理范畴。”杨维兵说,依照《规定》和《细则》,今后涉及到通过网站、论坛、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都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未拿到“许可牌照”的新媒体,都将无法继续采写和发布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

一起突发事件,市民通过媒体平台传播(如直播平台),按照新规,是否已经违法?对于网民普遍关心的界线问题,杨维兵说,从事新闻播报的媒体,需取得相应资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相关内容,也需取得相应资质。这是双资质问题,因此,不管是发布者还是平台,要进行新闻播报,均需取得资质和资格。对于一般用户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杨维兵说:“应当由内容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即内容的生产者和发布者。”

杨维兵说:“目前,在绵阳全市范围内,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已通过绵阳市网信办提交换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省网信办将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办理换发手续。届时,经过严格依法审核后拿到‘许可证’的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将一如既往的权威、公正、客观地播报绵阳信息,未获得“许可证”且依然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将受到处罚。

绵阳市网安支队: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将加强保护

对于今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杨红告诉四川在线记者说,这意味着对于网络领域的要求将越来越严,对于网络运营者的要求更加严格,任何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进行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络安全法》实行了一项重要制度,那就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这在无形间给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再加了一把锁。”杨红告诉记者,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现象日趋严重,绵阳警方在去年先后破获两起部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网络安全法》中将个人信息保护列为重点,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对于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严厉打击。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使用网络的人却是真实的,因此,从今天起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杨红说,网络实名制也为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网络安全法》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这一块也做了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的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具体要求,解决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畴、保护职责划分等重大问题,为不同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提供了支撑和指导。

杨红表示,绵阳网安部门将对全市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进行长期安全执法检查,提高责任单位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始终坚持事前监管,事后打击的高压态势。

西科大法学院教授谈“鸽子阿林”事件:自媒体应对其发布和转发信息尽到谨慎注意的审查义务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对今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显兵就《网络安全法》实施对网络从业者和普通网民产生的重大意义、对网络诈骗和信息保护作出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对于普遍关注的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的约束性,何教授认为:对于自媒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影响:1、强化信息发布的真实、合法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2、强化信息安全义务,不得非法获取、非法泄露、非法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就前段时间,绵阳“草根记者鸽子阿林”事件,何教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何教授说:“对该事件的真实性目前尚未完全证实,但对普通民众来说,至少有以下问题值得警醒:第一、自媒体发布信息应当真实、合法,发布虚假信息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自媒体信息发布者应当对其转发的信息尽到谨慎注意的审查义务,加强自律。第二、如果发布虚假信息,然后收钱删帖,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专门从事有偿删帖业务的,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总之,法治时代公民应当具有法治意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空间,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要遵守守法义务。”何教授说。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