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绵阳:一家人为遗产继承反目 法院调解挽亲情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7 16:25:19)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王晓明 陈瑜 记者 付江)近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继承纠纷。在这场纠纷中,被继承人的父亲、儿子、妻子为了遗产争执不下,在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一家人因遗产继承问题闹上法庭

陈才兰与张瑞康于2004年11月16日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张瑞康与前妻育有一子,名叫张晓峰。不久前,被继承人张瑞康意因病离世,在处理完后事后,陈才兰与张晓峰以及张瑞康的父亲张金焕因为遗产问题产生矛盾纠纷。2016年10月,陈才兰到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10月24日立案受理后,被告张晓峰提出反诉,法院于2016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

原告(反诉被告)陈才兰向法院提出两个诉讼请求:一是要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原告与被继承人张瑞康的夫妻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并由原、被告依法继承张瑞康在该住房中所有的遗产份额;二是判令依法分割原告与被继承人以被告张晓峰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中变现的资金138000元,并由原、被告依法继承张瑞康在该款中的遗产份额。

被告(反诉原告)向本院提出反讼请求:一是判令依法分割张瑞康名下股票账户内的资金566468.07元;二是判令依法分割张瑞康工资卡内的存款78096.47元。

被告张晓峰辩称:张瑞康立有录音遗嘱,房屋的遗产份额应由张晓峰所有,138000元的股票也是其个人财产,均不应进行分割的。

法官摸清案情细心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先后多次前往证券公司、银行等地,查询了被继承人股票账户和银行账户情况。

因双方对被继承人是否立录音遗嘱存在的争议,法官走访了被继承人的主治医生和录音时的所有在场人员,了解被继承人当时的精神情况。

因双方对案涉房产价值存在争议,经被告张晓峰申请,本院委托绵阳众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房产价值进行了评估。

因双方对股票账户对应三方银行存款账户上两笔款项存在异议,原告陈才兰称该二笔款系张瑞康携带该卡去银行存入的,存款凭条上的签名系张瑞康所签。而被告张晓峰陈述该笔款系其存入,存款凭条上的签名系其本人所签。针对该争议,原告陈才兰申请对存款凭条上的签名字迹“张晓峰”进行鉴定,经本院委托,绵阳维益司法鉴定中心于2017年5月17日作出了鉴定意见。

承办法官在调查取证后,先后三次开庭审理本案。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各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发动代理人给原、被告做工作。

通过细致调解,不断拉近原、被告的关系,通过自始至终的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被继承人张瑞康住房50%份额的遗产归原告陈才兰所有;二、原告陈才兰向被告张金焕支付遗产分割款15万元,于领取调解书时支付10万元,剩余5万元于2017年7月15日前付清;三、原告陈才兰于2017年7月15日前向被告张晓峰支付遗产分割款8万元;四、原告陈才兰、被告张晓峰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消除了双方之间的隔阂,感谢法官替他们挽回了亲情。在领取调解书的当天,陈才兰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将遗产分割款10万元转账给了张金焕,并表示会按时支付剩余遗产分割款。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