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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琐事生矛盾 儿媳投毒杀人未遂获刑3年

www.scol.com.cn  (2017-12-11 21:29:33)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  
编辑:尹勇  

四川在线消息(曾鹏 余朝晖 王传涛 记者 付江) 因家庭琐事,绵阳市三台县一名儿媳与公婆发生矛盾后,在公婆准备食用的土豆肉片里倒入农药,后被公婆察觉未食用。近日,三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儿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6年7月4日中午,家住三台县某镇农村的张某某因怀疑儿媳许某偷家中钱而责骂许某,引起许某不满。当晚,许某趁张某某不注意时,将家里准备给秧苗除虫使用的农药,投放进张某某晚餐准备食用的土豆肉片里。之后许某自称不想吃饭,回房间看电视。后张某某与丈夫冯某某觉得土豆肉片有异常味道,将饭菜喂食家里的猫狗。

饭后,张某某与丈夫看了一会电视,发现家中的两条狗已经口吐白沫,猫也不见了。

7月5日,怀疑许某投毒的张某某去找许某的母亲李某某,许某当时也在李某某家,后许某承认了投毒的事实。7月8日,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出警到现场后,许某承认投毒的犯罪事实。供述张某某每天都骂她,事发前张某某又冤枉她偷钱,她是受不了委屈,才在土豆肉片里放农药的。许某先天有残疾,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弱,不能正常干活,张某某就认为许某好吃懒做。

经鉴定,许某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对投毒行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7年8月,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张某某、冯某某对许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认为,许某因为家庭琐事,在食物中投放农药,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被害人及时发现食物中被投放农药,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属犯罪未遂。鉴于此案属于亲情犯罪,受害人表示谅解并书面请求给予许某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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